地方专项是指财政用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资金安排形式。为了加强地方资金的使用规范和透明度,2009年财政部开始实行地方专项债券制度。从此,地方政府开展新的融资工具和项目的时候,都会按照一定规模和途径成立“地方专项”并发布地方专项债券。这些资金主要用于融通资金、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如水利、交通、教育、医疗等。
地方专项债券的发行需要得到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批。发行后,地方政府所在省级财政、地方国有控股企业和地方政府所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认购。
地方专项是为了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专门划拨出来的一种资金安排方式,主要集中在融通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刺激当地经济增长。